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)
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了第
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聘任执行总
裁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
提请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》等事项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
根据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《上海证券交
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
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,经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,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资历,
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
尚未解除的情形,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;
总裁,聘任沈建松先生、徐奇鹏先生、朱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,聘任费妙奇女士
为公司财务总监,任期三年,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至 2026 年 5 月 30 日,同意财
务总监费妙奇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,时间不超过 3 个月。
独立董事签名:
陈智敏 刘可新
潘煜双 王秀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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